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
技 术 操 作 细 则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三章 调查工作
第四章 内业工作
第五章 质量管理
附 表
第一条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化,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为保护好现存古树名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全绿办〔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国家林业局机关司局业务委托合同,我省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列为2016年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省。省绿湿委和省林业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为切实搞好普查工作,根据《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结合浙江省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 古树名木普查的对象是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普查的范围是全省行政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第四条 古树名木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普查结束后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各普查单位通过全国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将资源普查结果上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条 古树名木普查的具体任务是:
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定期报告。
第六条 古树名木普查采用实地调查、逐株检尺的方法进行调查;普查的具体技术质量要求是:
一、树种鉴定正确率90%以上;
二、各项调查因子正确率90%以上;
三、株数漏登率小于10%。
第七条 提交成果数量及发送单位如下表所示:
古树名木普查成果上交清单
序号 | 成果名称 | 合 计 | 省普查办公室 | 市普查办公室 |
1 | 500年以上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表1) | 1 | 1 | |
2 | 500年以上古树群调查表(表3) | 1 | 1 | |
3 | 500年以上古树名木照片集 | 1 | 1 | |
4 | 500年以上古树群照片集 | 1 | 1 | |
5 | 古树名木每木、古树群调查表(表1、表3) | 2 | 1 | 1 |
6 | 古树名木、古树群照片集 | 2 | 1 | 1 |
7 | 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表2) | 2 | 1 | 1 |
8 | 古树名木清单(表4) | 2 | 1 | 1 |
9 | 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表5) | 2 | 1 | 1 |
10 | 古树名木名录(表6) | 2 | 1 | 1 |
11 | 古树名木分树种株数统计表(表7) | 2 | 1 | 1 |
12 | 古树名木数据库文件 | 2 | 1 | 1 |
13 | 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报告 | 10 | 5 | 5 |
14 | 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质量检查报告 | 10 | 5 | 5 |
15 | 市古树名木普查报告* | 5 | 5 | |
16 | 市古树名木普查质量核查报告* | 5 | 5 |
*者由市古树名木普查办公室负责完成与提交
第八条 古树名木 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1. 古树 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2. 名木 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受年龄限制。
3. 古树群 10株以上成片生长的大面积古树。
4. 古树名木鉴定 参见《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
第九条 树龄分真实年龄和估测年龄。
1. 真实年龄 指依据文献、史料及有据的传说确定的年龄。
2. 估测年龄 指调查人员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制定的参照数据类推估计的年龄。
第十条 古树分为一、二、三级。
1. 一级古树 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
2. 二级古树 树龄300~499年的古树。
3. 三级古树 树龄100~299年的古树。
名木不分级。
第十一条 立地因素
一、坡向 分东、西、南、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无坡向九个坡向。
1. 东坡 方位角68°~112°。
2. 西坡 方位角248°~292°。
3. 南坡 方位角158°~202°。
4. 北坡 方位角338°~22°。
5. 东南坡 方位角113°~157°。
6. 东北坡 方位角 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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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待续】